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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分院2015年度考核方案

 2015年度培训分院考核工作实施方案

根据分院2015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文件精神,结合分院实际,拟定于12月6日-25日在在编工作人员范围内开展年度考核工作,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、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、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(扩大)会议、师市党委七届八次全委(扩大)会议精神,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干部考核工作,对领导班子发挥作用、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。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,以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。坚持党管干部和重实绩重公论原则,严格考核程序和标准,把考核工作与平时考核、民主评议、评比表彰等工作结合起来,正确评价个人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,建立良好的竞争、激励机制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团结进取、奋发向上的积极性,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了确保年度考核评比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取得扎实的效果,分院成立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,主要负责年度考核评比工作的组织与协调。
组 长:海震 陆军
成 员: 张海芸 李先军
考核小组职责:1.听取分院书记代表班子述职,个人述职材料提前发给与会人员;2.对分院班子及每位教职工进行测评。
三、考核原则
考核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的原则,坚持群众公认、民主公开、客观公正、注重实绩的原则。
考核工作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(管理岗位、专业技术岗位、工勤技能岗位)职责任务,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突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“三严三实”、“四强”专题教育活动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绩效管理工作中,践行宗旨意识、群众观念、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核;突出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考核。考核应当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评价。
各单位可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,结合岗位类别和层级等,积极推行量化考核标准。
四、分院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
(一)考核的内容、等次及比例
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平、注重实绩的原则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分院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,参照《公务员考核规定(试行)》由学院统一组织负责实施。
1.考核的内容
以各自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,全面考核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
德,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、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。
能,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。
勤,是指责任心、工作态度、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。
绩,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、质量、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。
廉,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。
 
2.等次和比例
事业单位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四个等次,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
(二)考核程序及方法
1.分院2015年12月14日上午开会动员,安排和部署考核工作;
2.被考核人按照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总结,填写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。
3.分院书记代表班子成员在分院教职工大会上述职,对分院所有中层干部测评;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及个人总结写出评语,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见;
4.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定等意见,拟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;
(三)程序步骤
1.分院在考核的基础上,按照规定条件、比例组织评选先进个人;先进基层党组织、先进基层单位由各部门按照规定条件、比例推荐。
五、考核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认真做好考核实施工作。要认真落实考核工作的各项要求,抓紧部署,精心组织,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,圆满完成。
(二)严把政策,严肃考核工作纪律要求。不得借考核工作打击报复,不得弄虚作假、隐瞒漏报考核结果。
(三)强化时限,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。分院在2015年12月18日前将本部门的考核结果报党政办。
 
 
 
培训分院
2015年12月11日


 
2015年度培训分院考核工作流程
 
一、学院领导对培训分院2015年度考核工作提出指导意见。
二、海震代表培训分院做部门工作述职。
三、每位教职工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。
四、对分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情况评议。
五、民主评议各类先进。
六、谈话